一、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的指導思想
1.學分認定應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
2.學分認定應對學生學習產生激勵機制,既要對活動小組產生激勵作用,又要反映出小組各成員研究活動的狀況。
3.學分認定應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應與評價掛鉤.
4.學分認定應使學生有補修的機會和信心。研究性學習的學分獲得與學科不同,學科不及格,并不等于需要從零開始再學,因為學科的學習具有延續性和累積性。但研究性學習主要是以小組的形式開展,一旦被否定,便很難補修,即使補修也需要一個有相當學時的課題才能通過再評定拿到相應學分。這對被否定同學的補修信心是一種打擊,補修難以落到實處。
5.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應充分利用網絡平臺信息。研究性學習學分的認定過程主要由學校組織實施,其學生的研究活動應在“至道管理平臺”上實時記錄,學分認定由認定小組認定完后錄入在至道平臺系統。
二、獲取研究性學習學分的規定
高中研究性學習共6學分,高中三年,每位學生必須完成2個課題(項目)的研究(設計)活動, 按評價方案拿滿6個學分。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工作,對違規和虛假認定的學分,經查實一律無效并予取消和追究相關責任,學校要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同時,教師應加強對學生學分認定工作檔案和學生學分檔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便考查。
三、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的條件
1.學時保證:每1學分對應18學時,課時分為課內和課外,課內高一到高二四個學期,每周安排一課時,課外以周末和寒暑假為主。
2.學生在“福建師大泉州附中“至道”平臺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管理平臺"實時完成以下內容:
(1)符合要求的開題報告或項目設計方案;
(2)詳細、完整及符合要求的活動記錄;
(3)完善的課題結題材料
3.指導教師在“福師大泉州附中“至道”平臺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管理平臺”實時完成以下內容:
(1)對學生開題報告的審核;
(2)對學生活動記錄點評及開展研究活動的指導;
(3)對學生結題材料及小組成員表現的點評.
四、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的基本程序
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在每學期末或學年末進行,基本程序如下:
1.學生申請:學生向學校課程指導委員會提出學分認定申請;
2.學校初審:學校課程指導委員會學分認定小組依據有關條件進行初步審核,確定初步合格的研究小組;
3.學校評審及學分認定:學校課程指導委員會按照《課程小組課題成績評價表》、《小組成員課程成績評價表》結合有關材料開展評審活動,簽署意見,給出相應學分,公示并發放學分報告單.
?
- 上一篇:福建師范大學泉州附屬中學高中新課程施方案 (2020-2023學年)
- 下一篇:沒有了